依据课程内容改革的需要,对考试方式进行相应的改进。
1、课程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,理论课考试成绩(70%)、实验课成绩(10%)、课程实习(20%)。理论课成绩采用闭卷笔试,百分制评定成绩;课程实验以试验报告成绩考核,百分制评分,课程实习以学生实习报告、考勤和实习表现综合考核,百分制评分。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的考核力度,实验成绩不合格者,不能参加理论课考试,本门课重修;课程实习成绩不合格者,本门课重修。
2、创新实践以毕业论文的形式单独考核,与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相结合,采用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五级评分制。成绩不合格者,不予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